近日,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江苏老年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,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《意见》共分八个部分:一、明确总体要求,扎实推动老年人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。二、加强场地设施建设,持续改善老年人健身条件和环境。三、健全老年人体育组织,不断扩大有组织健身老年人群规模。四、开展体育赛事活动,不断提高老年人体质水平。五、推广科学健身指导,有效促进老年人体育与医疗养老相结合。六、推进数字化建设,努力提升老年人健身智慧水平。七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,逐步构建多元化老年人体育服务供给模式。八、强化保障措施,确保老年人体育工作落实到位。
《意见》指出,要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,坚持积极老龄观、健康老龄化理念,坚持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、全民行动,坚持提升城市、促进农村、惠及全体,坚持系统谋划、综合施策、注重实效,坚持公益导向、创新驱动、融合发展,坚持把老年人体育工作与实施民生幸福工程、与转变体育发展方式、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相结合,充分发挥体育健身在应对人口老龄化中的积极作用,持续推动老年人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,推动构建城乡均衡、服务便利、运行顺畅、保障有力的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。
《意见》强调,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健身服务纳入“15分钟养老服务圈”,纳入居家社区养老体系,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,综合运用规划、土地、财政、投资、人才等政策,不断扩大面向老年人健身的普惠性供给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老龄工作和老年人体育工作的统筹,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、基本公共服务规划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和年度民生实事清单。将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,不断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。
此外,《意见》还要求,要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和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平台作用,确保工作落实。健全老年人体育工作评估激励机制,按照省有关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。要将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,不断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。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群众体育的经费中要安排资金用于老年人体育。把老年人体育服务纳入省市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,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。各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向“养老+体育”市场主体倾斜。鼓励支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个人向老年人体育组织提供赞助和捐赠。(转自1月17日《中国体育报》02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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